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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办新《办法》培训

来源:未知|发布时间:2019-10-23|浏览次数:
《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第22号令)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,为切实做好相关贯彻落实工作,贯彻传达国家无线电办公室2013年3月北京培训班精神,进一步明确相关配套办法及规定,重庆市无线电协会受市无委办委托,于2013年3月31日,举办了我市第一期《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》宣贯培训班。市经济信息委尹华川副主任亲临培训班讲话并授课;分会会长罗蜀权传达了北京培训班精神;并对工信部22号令和工信部[2013]43号文件进行了解读;分会副秘书长陈谦对中国无线电协会[2013]1、2、3号配套文件进行了解读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答疑。分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及各通讯队正、副队长、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代表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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